关闭

举报

  • 提交
    首页 > 大家关注 > 正文
    购物车
    0

    失业保险政策城乡一体化 浙江农民工可享受哪些新待遇

    信息发布者:钟耀猛
    2017-11-23 18:42:45   转载

    2018年1月1日起,浙江农民合同制职工与城镇职工同等参保缴费,同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。近日,浙江省人力社保厅公开征求意见,城乡政策统一后,浙江本省行政区域内,依法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的农民合同制职工,与城镇职工同等参保缴费,即职工个人不分户籍,统一按照本人工资的0.5%缴纳失业保险费。

    按照目前的政策,农民合同制职工的失业保险费,由用人单位缴纳,农民工本人不用缴纳。但失业后只能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金,低于城镇职工失业保险金标准,其他保障及就业服务也有缺失。

    据测算,今后农民工个人每年只需缴纳几十元失业保险费。统一政策后,农民工失业后不仅可以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,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费,还可根据自身情况享受职业培训、职业技能鉴定和创业补贴,待遇水平更高,保障也更全面。

    明年起,农民合同制职工失业后,与城镇职工同等程序申领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,停止发放农民合同制职工一次性生活补助。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,持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,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。

    与此同时,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的,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金、基本医疗保险费、生育补助金、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、以及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等促进再就业补贴。这些待遇中,大部分是农民合同制职工此前失业无法享受到的,例如生育补助金、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。此外,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,应当参加职业培训,开展求职活动,并按月到经办机构接受失业状态确认和就业指导。

    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,农民学员卢立周和他的妻子庄月梅一起参加培训。资料图徐昱

    值得一提的是,农民合同制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,应当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,不得以户籍、地域限制其参加当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。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,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,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。


    打赏捐赠
    0
    !我要举报这篇文章
   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,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。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不代表村网通立场。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,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!